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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铸诚信江门人人有责


来源:江门日报   时间:2008-04-11 10: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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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门日报》报道,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即将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铸诚信江门”系列活动,拟选择蓬莱路电讯产品专业街等三条示范街及街内所有商店,开展创建诚信示范街和诚信示范店活动。笔者认为,这项活动具有积极意义,共铸诚信江门,人人有责,社会各界都应积极支持配合。

  失义人心不在,失信正道不存。加强诚信建设是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切身权益和根本利益的实际举措。现实生活中,不少地方失信行为的蔓延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一大公害,严重影响着广大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影响着人们之间建立健康的互信关系,甚至给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隐患。加强诚信建设,着力解决不同领域中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生动体现。

  任何经济制度和经济活动都需要相应的道德支撑。加强诚信建设,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经济转型中大量出现的制假售假、虚假招标、骗税逃税、制作假账等现象,扰乱了市场秩序,加大了经济运行成本,侵害了群众利益。究其原因,这些与诚信缺失密切相关,因此,把诚信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各类创建活动之中,意义重大。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创建过程中要把加强诚信建设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同时要强化创建活动的思想道德内涵,把诚信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要围绕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把基本的道德要求融入城市管理之中,规范人们的言行,促进道德养成;要综合运用文明公约、道德评议、典型示范、环境熏陶等各种手段,在商品交易、人际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社会新风;此外,还要整合各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开展的诚信建设活动项目,把“诚信示范街”、“诚信示范店”、“消费者投诉举报”、“质量价格信得过”等活动纳入总体部署,形成各展所长、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群众受益的整体效应。舟中人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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