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市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我局将组织企业参加2021年深圳电商展(即2021年中国(深圳)跨境电商展览会),展会时间为2021年9月16—18日,展会地点为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为更好地宣传“江门制造”特色品牌,助推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拟对我市展位进行整体改装。现公开采购展位整体改装布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1年深圳电商展展位整体改装布置服务。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三)最高限价:含税全包价,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负责向大会申请90平方米的光地进行“江门制造”区域特装。做好特装区的搭建,在场内设置江门产品的体验区,组织江门产品集中展示并提供相应服务,开展“江门制造”区域品牌推广。要结合外贸发展新形势,重点突出跨境电商元素,展示江门跨境电商的品牌定位,推介江门的跨境电商产品。
(二)负责向大会申请100个连片的标准展位进行“江门制造”区域标准展位改装,并做好参展服务工作。对“江门制造”区域的江门参展企业统一改装(改装面积900平方米)。展位改装配置要求:
1.制作江门特色楣版。提升楣版高度,增加楣版灯光。
2.展位做特色构造,展示每家企业的产品,根据企业的要求配置相应的产品展示台。
3.每个展位,根据产品的要求增加射灯、挂件、展台等设置,便于企业展示及演示产品。
4.统一设计及制作海报、宣传资料以及场内宣传推广资料,以达到推广“江门制造”“江门跨境电商产品”区域品牌的效果。
(三)负责向大会提供审核所需的图纸(包括立体彩色效果图、内立面图、外立面图、特装配电系统图等)。
(四)于2021年9月15日,按照最终确定的展位效果图完成特装及改装工程工作。
(五)负责展览期间展位的维护,并按照展会的撤展时间及有关要求,拆卸特装及清理现场。
(六)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具体日期起计,至服务工作完成时终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商应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具有从事同类型项目服务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展会主办方认可的代理资格。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需提交的响应资料。
1.服务商简介及以往同类型项目的服务情况。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提供2020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5.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二)响应资料的递交方式。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向我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三楼)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1年6月16日。
五、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联系人:谭先生,电话:0750-3507350。
(二)如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379。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