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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江门市引进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资助细则》


2025-04-25 11:07:02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引进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资助细则》的通知

  (图文解读)《江门市引进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资助细则》

  (媒体解读)《江门市引进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资助细则》印发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一、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江门按照中央、省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倍增”工程,加快打造新时代人才强市。江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方案提出,要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对现有的人才政策进行全面优化、整合、提升,实施一批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可落地见效的精准化精细化人才政策。

  二、《资助细则》主要内容

  《资助细则》分为:1.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战略科学家到我市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资助;2.引进全职在我市工作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领军人才的购房补贴;3.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在我市开展科研项目攻关的科研经费资助。

  (一)引进战略科学家资助。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战略科学家带创新创业项目来江开展重点科研项目攻关。科研项目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项目核心技术能够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或以国际国内领先创新技术推动江门市“科技引领”工程快速向前。根据创新创业项目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考量,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性资助。

  (二)科技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入选国家和广东省(仅限通过省平台入选)科技、工信、金融等部门(系统)的人才(包括顶尖人才、杰出人才、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人才等,下同),且已在我市认定或评定为江门市高层次人才。优先由属地归口部门通过提供住房解决在江门市的安居保障。因故无法通过住房解决的,经属地归口部门核实情况后才可申请购房补贴。

  对引进已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顶尖人才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江门申报入选的给予12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已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科技创新、创业和金融领军人才,以及广东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杰出人才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江门申报入选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已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江门申报入选的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对引进已入选国家和广东省重大人才引进工程青年项目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江门申报入选的给予25万元购房补贴。

  (三)科技领军人才科研经费资助。入选国家和广东省(仅限通过省平台入选)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的科技领军人才,在江全职工作开展科研项目攻关,科研项目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能产出一定数量的专利、论文等成果,技术具有产业化前景,能加快推动我市实施“科技引领”“工业振兴”“园区再造”和“人才倍增”等工程,并承诺领取科研经费资助后在江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项目以组织申报评审的形式开展市科技局会同市人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给予8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省级科技领军人才给予给予6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三、实施时间

  《资助细则》自2025年5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咨询电话:0750-822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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