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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办法》(江公积金管委会〔2021〕1号),贴息贷款会转回公积金贷款吗?


市直部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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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公积金中心在资金宽裕时,可视实际情况将贴息贷款的贷款余额置换转回为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置换转回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贴息贷款已发放、未结清、合同未终止。 (二)贴息贷款当前无逾期。 (三)借款人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发生贷款逾期。 (四)贴息贷款转回公积金贷款时的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原贴息贷款余额及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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