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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修活动有何限制?


市直部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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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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