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资料 > 资料明细

无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履行什么义务?


市直部门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

内容:
应在验收后报住建部门消防备案。

技术支持:  江门市新光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67949号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承诺:  

文明用语,耐心倾听;热情服务,认真记录;按责转办,跟踪到位;及时回访,严谨公布;业务熟练,标准规范;团结协作,携手为民。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服务监督邮箱:  12345@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