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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近年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对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在2018年先后两次对有关证明事项进行清理的基础上,2019年又进一步梳理取消9项证明事项。目前一共取消22项证明事项(详见附件1),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仅保留1项证明事项(详见附件2)。对于已取消的证明事项,我局将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或者提供替代的材料等方式予以办理,不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
附件:1.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2.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https://mp.weixin.qq.com/s/8ER-Wc_Ru2jLnHQS7oOUqw
附件1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证明名称
设定依据
基本情况
取消证明事项后办理该业务方式
备注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索要部门
行政事项
开具单位
1
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进修成绩证明及有关论文、成果证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外事侨务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16〕496号)第七条第(一)款:国境外高等院校学位证书(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符合第二条第一款条件者提供)或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进修成绩证明及有关论文、成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符合第二条第二款条件者提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报江门市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提交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进修成绩佐证材料及有关论文、成果佐证材料
2019年1月局网站公布
2
高层次人才其他证明材料
《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鼓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16〕486号)第七条第(二)款第2点:高层次人才的简历、用人单位对该人才的背景情况介绍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请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
用人单位
提交高层次人才其他佐证材料
2019年1月局网站公布
3
薪酬证明、收入证明
《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江门市鼓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16〕486号)第七条第(二)款第4点:用人单位支付给高层次人才的薪酬证明或项目技术合作报酬收入证明(酬劳的银行流水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请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
用人单位
提交用人单位支付给高层次人才的薪酬的银行流水或项目技术合作报酬的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
2019年1月局网站公布
4
计划生育证明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第六条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职员、市直机关雇员公开招聘
考生户口所在地乡(镇、街)一级机关计生管理部门
不再提交
2019年1月局网站公布
5
同意报考事业单位职员、机关雇员证明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第六条:规范解聘辞聘制度。…除上述情形外,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职员、市直机关雇员公开招聘
考生编制所在单位或委培单位
书面承诺。
2019年1月局网站公布
6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证明(含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第十四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对于专业目录以外的专业进行鉴别,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属岗位要求专业的相近专业,所学专业是否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报考人员毕业院校
提供“专业相近佐证材料”即可。
2019年12月局网站公布
7
工作经历证明
一、《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第一章,第三条(二)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审查批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站(所),制定以下有关规定和办法:参加技能鉴定人员的申报条件和鉴定程序。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6号)附录E:《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
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考生工作单位
申请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书使用统一模板(《工作年限承诺书》),该模板可在省鉴定中心网站首页“常用表格”栏下载。
2019年1月局网站公布
8
证书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改版及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7号)第七条:“……遗失职业资格证书者,须登报声明作废,向颁发原证书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
报社
不再提交
9
灵活就业证明
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失业登记的中止
村(居)委会
内部核查
2018年市第一批取消事项
10
零就业家庭证明
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
村(居)委会
内部核查
2018年市第一批取消事项
11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用人单位申请招用农业户籍劳动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机构
内部核查
2018年市第一批取消事项
12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13号 )第三条第(一)项“用人单位申请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交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用人单位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征缴机构(委托地方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内部核查
2018年市第一批取消事项
13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14号 )第三条第(二)项“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交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征缴机构(委托地方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内部核查
2018年市第一批取消事项
14
职称证书鉴定证明
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专业技术资格
发证机构
通过网络核验。
2018年市第二批取消事项
15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1.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第二十四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2. 《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109号)第九条(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可按年度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就业创业补贴资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内部核查
2018年市第二批取消事项
16
无犯罪记录证明
粤教策[2018]6号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的通知》 第四条【举办者条件】民办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应当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且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许可
公安部门
内部核查
2018年市第二批取消事项
17
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教财〔2018〕16号 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
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村(居)委会
内部核查
2018年市第二批取消事项
18
就业困难人员证明
《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5〕109号)第九条(二)“申请创业资助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身份认定证明复印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创业资助
村(居)委会
内部核查
2018年市第二批取消事项
19
灵活就业证明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164号)第二十四条(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村(居)委会
内部核查
2018年市第二批取消事项
20
学校法定代表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用
公安部门
部门间核查
2019年12月局网站公布
21
消防合格证明
《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附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第二条: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用
消防部门
提供消防意见书即可
2019年12月局网站公布
附件2: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实施的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证明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保留的理由
备注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索要部门
行政事项
开具单位
1
工伤证明
行政法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认定办法》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后填报说明第六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民政部门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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