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2020〕19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附件:
江府办〔2020〕19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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