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江门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江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市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方式渠道,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组织做好重大政策和政府信息的公开发布解读工作。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投资江门”专栏,集中发布我市投资环境、投资政策、产业平台等系列信息;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开设“江门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栏,集中发布我市以旧换新系列政策措施。2024年,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数量分别为1799570宗、2548017宗和22492宗;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金额141864.3672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公开申请1334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564宗,占42.3%;不予公开77宗,占5.8%;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426宗,占31.9%;不予处理19宗,占1.4%;其他处理248宗,占18.6%。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92起,行政诉讼3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公开,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动态管理工作,提高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策的便捷度和精准度。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做好广东省招商对接平台(江门市)的对接工作,打造我市集约化、智能化、可视化的招商引资门户,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互联网+”招商工作模式,全面提升招商工作效率。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共编印推送数字化《政府公报》60期。
(五)回应关切方面。认真做好重大政策的宣传工作,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含部门频道)共发布主动公开文件7400多份。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综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方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共发布558份解读材料。收到网民给市政府主要领导有效留言217条,已办理回复217条,办结率为100%。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信息13条,均已及时办理回复。
(六)监督保障方面。压实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全市10家政府网站和178个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工作,确保安全运行。优化调整政务公开考核事项和评分标准,务实细致开展考核。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应急响应处理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效果有待提升,平台监管有待优加强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审查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全流程管理,确保“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发布内容权威、准确、及时。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坚持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发布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政策,充分运用媒体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解读,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监管。加大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力度,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大力加强对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集中力量做优主账号,推进政务新媒体优质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发出8份收费通知,共收取信息处理费用2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