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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31G/2025-00327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7-25
名称: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鹤山市实施的决定
文号: 江府〔2025〕9号 发布日期: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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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鹤山市实施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8-01  浏览次数:-



江府〔2025〕9号


鹤山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实施开展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大鹤山市发展自主权,提高县域统筹能力,市政府决定将40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鹤山市实施。鹤山市及市有关部门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管。

一、要认真抓好衔接落实。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市有关部门应当与鹤山市有关部门完成调整职权的交接工作。要细化明确调整职权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等。市级行政职权下放、委托后,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职权的承接机关、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自交接之日起,由鹤山市承接部门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市级赋权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

二、要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市级赋权部门要制订移交工作方案,将调整实施职权的有关文件、表证单书及标准化成果等一并移交,并及时完善有关事项审批标准和技术规范。强化培训指导,市级赋权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现场指导等形式每年不少于两次,持续加强对承接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增强承接能力。要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数字化支撑,密切跟踪调整事项实施情况,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调整实施职权的监管,及时纠正承接机关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对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三、承接机关要依法履职尽责。鹤山市要及时将承接的行政职权纳入权责清单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制订具体实施措施,主动配合市级赋权部门做好调整职权的衔接落实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事行为,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要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为全市深化改革提供经验。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附件: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由鹤山市实施的市级行政职权目录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由鹤山市实施的市级行政职权目录


序号

市级实施机关

事项名称

类型

赋权方式

鹤山市实施机关

备注

1

市发展改革局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发展改革局


2

市发展改革局

水利行业小型水库灌区改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批权限

内部管理

委托

鹤山市发展改革局

委托范围:省委托我市实施的事项以及跨县(市、区)的项目除外。
该事项为内部管理事项,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没有该事项。

3

市发展改革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发展改革局

委托范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以下、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包括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跨县域的项目和“两高”项目)。

4

市教育局

国家(含各级地方政府)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奖学、助学、教育救助)管理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行政给付

下放

鹤山市教育局


5

市科技局

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

行政确认

委托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6

市科技局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行政确认

下放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下放范围:涉及鹤山的市管权限内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事项。

7

市科技局

科技成果登记

公共服务

委托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8

市科技局

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

行政确认

委托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


9

市自然资源局

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

内部管理

委托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该事项为内部管理事项,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没有该事项。

10

市自然资源局

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审批

内部管理

委托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该事项为内部管理事项,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没有该事项。

11

市自然资源局

市级权限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

内部管理

委托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范围:市管权限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跨县项目除外)
该事项为内部管理事项,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没有该事项。

1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委托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新申请、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变更)。

13

市交通运输局

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行政确认

下放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下放范围: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总投资500万以下的(不含500万元,其中水毁修复建安费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项目。

14

市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委托范围: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外)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县内、毗邻县经营许可及道路客运车辆营运证已由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许可)。

15

市交通运输局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下放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16

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行政许可

下放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下放范围:普通国道的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17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下放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下放范围: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总投资500万以下的(不含500万元,其中水毁修复建安费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项目。

18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行政确认

下放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下放范围:普通国道涉路施工作业验收。

19

市交通运输局

确认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

行政确认

下放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下放范围:省际、省内临时班车、包车客运牌证的确认与发放。

20

市交通运输局

涉路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下放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下放范围:普通国道涉路施工许可。子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普通国道、省道)”2012年已经省府令第172号下放给县级市(区)。

21

市交通运输局

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

行政征收

下放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下放范围:普通国道的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

22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下放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下放范围: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总投资500万以下的(不含500万元,其中水毁修复建安费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项目。

23

市水利局

对临时应急取水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下放

鹤山市水利局

下放范围:1.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2.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

24

市水利局

对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结果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下放

鹤山市水利局


25

市水利局

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情况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下放

鹤山市水利局


26

市水利局

同意临时应急取水的申请

其他行政权力

下放

鹤山市水利局

下放范围: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

27

市水利局

对供水单位自用水及其供水范围内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表的报备

其他行政权力

下放

鹤山市水利局


28

市水利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行政许可

下放

鹤山市水利局


29

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

行政许可

下放

鹤山市水利局


30

市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下放

鹤山市水利局


31

市卫生健康局

护士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委托范围: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

32

市卫生健康局

医师执业注册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委托范围: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

33

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实施临床应用限制类技术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委托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委托范围: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实施临床应用限制类技术备案。

34

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委托范围: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35

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委托范围: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36

市卫生健康局

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委托范围:市管权限内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37

市卫生健康局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委托范围:市管权限内的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38

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停业批准

其他行政权力

委托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委托范围:市管权限内的医疗机构。

39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行政许可

委托

鹤山市发展改革局


40

市社保局

省社保集中系统岗位权限申请

内部管理

委托

鹤山市社保局

该事项为内部管理事项,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没有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