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6〕46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的请示》(江自然资〔2026〕2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同意该地块采取政府收储模式,通过公开方式确定改造主体后,实施全面改造。
二、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431G/2026-00188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5-18 |
| 名称: |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的批复 | ||
| 文号: | 江府函〔2026〕46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22 |
| 主题词: | |||
江府函〔2026〕46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的请示》(江自然资〔2026〕2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同意该地块采取政府收储模式,通过公开方式确定改造主体后,实施全面改造。
二、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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