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6〕56号
新会区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苍山东地段(JM-XH-06-10a)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新府报〔2026〕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予以批准、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规划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