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资〔2020〕12号
市直各单位:
2020-2021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资格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经评审,确定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江门分公司”)为成交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范围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各类公务车辆。
二、油品范围及优惠情况
98号无铅汽油、95号无铅汽油、92号无铅汽油和0号柴油,以上油品均优惠人民币0.15元/升;遇定点加油站降价优惠促销,优惠幅度按就高原则执行。
三、服务期限
2020年3月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定点加油站
中石化江门分公司的定点加油站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五、加油卡的使用问题
(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使用成交供应商发行的IC加油卡。
(二)每一辆公务用车只能开设一张加油卡。开办加油卡的工作程序按照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直公务用车加油及结算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11〕16 号)有关程序执行。上述管理规定可以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的“政府采购网”中的“江门”的“政策功能” 栏目查阅。
六、公务用车加油程序
(一)出示IC加油卡、核对车牌号码。加油前,公务用车的司机向定点加油站工作人员出示IC加油卡,并说明是公务用车加油。定点加油站工作人员核对IC加油卡记载的车牌号码与机动车车牌号码是否一致。一致的,可以加油;不一致的,拒绝加油,将IC加油卡退回司机并说明情况。
(二)计算油费。油费的计算严格按照国家石油价格政策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优惠价执行。
使用 IC 加油卡加油的,主卡用于单位公车加油的充值、分配、管理,副卡用于车辆加油。所有副卡在定点油站加油可享受约定的价格优惠,直接在IC加油卡上扣除所加油量费用,优惠返还额每月10日前对上月加油情况清算一次,中石化江门分公司按约定的优惠幅度计算加油单位优惠金额,并充值到各单位主卡上;遇加定点油站降价优惠促销,优惠幅度按就高原则执行,即直接在IC加油卡上扣除优惠后所加油量费用。
七、办公地点在蓬江、江海区域外的单位,选择当地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供应商提供加油服务的,请报市财政局备案。
八、监督管理
(一)各单位应该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进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车属单位通过使用IC加油卡刷卡的方式与定点加油站结算油费,不得采用现金或其他方式结算,各单位的主管人员、财务人员应做好加油、结算工作的管理,严格把关;司机在加油前主动出示IC加油卡,配合加油站工作人员核对卡号和车牌号码,严格执行加油站管理规定,文明加油。
(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于成交供应商和各定点加油站违反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承诺的行为,以及用车单位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加油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如各单位、各定点加油站发现公务用车加油违规情况的,应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九、市直各主管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给属下单位。
市财政局联系人:彭国强;联系电话:3501959;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遴广;联系电话:3509013;
中石化江门分公司联系人:区毅强;联系电话:3279928;
附件:2020-2021年度江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站一览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中石化江门分公司。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