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20〕47号
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财政局,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91号)的精神,下达我市2020年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580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信息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对因疫情影响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要及时缴回财政。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目标表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1.2020年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分配明细表
2.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0年)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