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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5114/2020-0023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5-19
名称: 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的通知
文号: 江财教〔2020〕47号 发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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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0  浏览次数:-

江财教〔2020〕47号


  

蓬江区、江海区、台山市、开平市财政局,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0〕91号)的精神,下达我市2020年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580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信息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对因疫情影响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要及时缴回财政。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按要求将绩效目标表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1.2020年文化繁荣发专项资金(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部分,第一批)分配明细表

  2.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0年)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

1.江财教[2020]47号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