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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4X8/2019-00119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9-12-02
名称: 关于确定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文号: 江发改价格函〔2019〕961号 发布日期: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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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申请确定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江卫函〔2019〕71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的规定,经请示省发展改革委,托育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你局下属的卫生幼儿园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由该园根据经营成本、社会接受程度等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