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雨露学校:
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呈来《蓬江区荷塘雨露学校调整学杂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规定,在对学校办学成本进行审核以及座谈听取有关部门和学生家长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就调整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雨露学校学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1.小学学费由2600元/学期调整为3700元/学期,中学学费由3000元/学期调整为4200元/学期。
2.学费包括学费、教科书费。对符合政策规定范围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按财政补贴标准相应减收或退回费用。
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的规定执行。
三、学费的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此次学费标准的调整范围为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雨露学校2021年秋季新招收的中小学生(含各年级插班新生)。
四、请做好收费标准调整公示和宣传解析工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上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