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圭峰旅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核定圭峰山风景名胜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和《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发改费管〔2017〕1302号)的规定,鉴于市区将要调整停车收费政策,经研究,圭峰山名胜风景区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仍按《关于圭峰山名胜风景区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江发改价格〔2019〕487号)执行,待新政策出台后按新政策执行。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