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0000706244X8/2024-00287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10-25
关于对路边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江发改价格〔2024〕266号
2024-10-25

关于对路边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0-25  浏览次数:-

市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路边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江文旅交通〔2024〕270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23〕14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路边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市区路边泊位停放收费标准的批复》(江发改价格〔2019〕894 号)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以后新增的收费路段暂按三类路段标准收费。为保障停车需求的变化,各路段每年可结合江门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收集的车位周转率数据及其他方面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你司每年1月份将路段分类变化情况报送我局。

  二、同意你司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市政府北门、市财政局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江发改价格〔2020〕404号)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三、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等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四、你司要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

  此复。

  附件:1.路边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1

路边泊位停放收费标准

      时间   


分类

首3小时

3小时后

24小时最高收费

备注

一类路段

4元/小时

5元/小时

30元

1、路边停车收费时段为每天8:00—20:00;

2、停车不超过15分钟(含)免费;

3、停车超过15分钟后,首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4、从第2小时起,每30分钟按小时标准折半计费,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5、路边停车收费以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

6、一类路段日均周转率>6车次,二类路段日均周转率>3车次且≤6车次,三类路段日均周转率≤3车次。停车公司每年结合江门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收集的车位周转率数据及其他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对路段类别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二类路段

2元/小时

3元/小时

20元

三类路段

1元/小时

2元/小时

10元

附件2

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公共停车场模式

停放

类型

车型

收费标准

24小时

临时停放

小车

全天

0:00-23:59

3元/小时

30元(每天封顶)

24小时月租

小车

全天

0:00-23:59

400元/月

错峰预约

预约停放

小车

日间限时

8:00-18:00

3元/小时

20元(日间封顶)

夜间限时

18:00-8:00

2元/小时

15元(夜间封顶)

日间月租

小车

日间限时

8:00-18:00

300元/月

夜间月租

小车

夜间限时

18:00-8:00

200元/月

备注

1、临时停放30分钟内(含)免费,超过30分钟起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跨时段累计收取。

2、大型车辆按照小车型收费标准的1.5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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