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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45L/2023-0013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4-10
名称: 江门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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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通报

发布日期:2023-04-10  浏览次数:-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6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71起,日均电信网络诈骗警情10起,和上月比上升4.41%,同比下降34.25%。近期,我市刷单返利类,虚假购物、服务类,虚假征信类,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冒充领导、熟人等特定身份类五种诈骗类型发案占比72.41%。


  多发类型预警提示

诈骗类别

占比

刷单返利类

27.59%

虚假购物、服务类

13.79%

虚假征信类

12.07%

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

10.34%

冒充领导、熟人等特定身份类

8.62%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

6.90%

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

6.90%

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

6.90%

贷款、代办信用卡类

3.45%

冒充军警购物类

1.72%

网络婚恋、交友类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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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发区域预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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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至3月26日案发区域及发案数:蓬江18起,江海5起,新会9起,台山12起,开平12起,鹤山7起,恩平8起。


  高危人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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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电信诈骗案件警情的受害人年龄段集中在18-38岁之间,占比达70%。其中29岁-38岁占比41%,18-28岁占比29%。


  案件解析

  冒充领导、熟人等特定身份类→冒充熟人

  事主李某在QQ上接到同学“小王”发来的消息,对方称亲戚出事需要钱,但他账号没办法转钱,希望通过事主的手机银行转出去。随后“小王”给事主发了一张汇款有3800元人民币的截图,实际上事主并没有收到这笔钱。事主往“小王”提供的账户转了3800元后,对方又以亲戚病情加重为由让李某继续帮他转钱,然后又给事主发了一张汇款有7800元人民币的截图,这笔钱事主也没有收到,事主再次转了7800元过去。当“小王”在以亲戚已离世想让李某转第三笔钱时,李某这才意识到对方QQ可能被盗,遂报警。

  案件解析:

  第一步,假冒身份,取得联系。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后,假冒受害人熟人,与受害人在QQ上联系。

  第二步,发送虚假转账截图,获取信任。诈骗分子以资金周转、借款或者代转账等理由,以自己不方便出面、正在开会为借口,称已向受害人打款,并发送佐证截图。

  第三步,提出垫资要求,达到诈骗目的。受害人若未核实钱款是否到账,便会立即实施转账,从而上当受骗;若经受害人核实未到账,诈骗分子会以延迟到账为由,不断催促受害人帮忙垫资,以骗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