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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45L/2024-00309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8-30
名称: 【安全看得见】开学在即!江门交警为你提供这份开学季交通安全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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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看得见】开学在即!江门交警为你提供这份开学季交通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夏去秋来,梦想盛开,暑假即将结束。又是一年开学季,家长、同学们准备好迎接新的学期了吗?踏上返校的旅程,道路交通安全一定要重视,为守护同学们平安上下学,这份开学季交通安全提示,家长、同学们一定要收好!

  驾车出行注意事项:

  1.请驾驶私家车接送学生的家长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预留足够的时间,注意行车安全。

  2.驾驶人和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如果是接送年纪较小的孩子,还应当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3.家长在行车过程中,要锁上车辆儿童安全锁,防止孩子自行打开车门发生危险;接送孩子时,要服从护学岗人员指挥,做到“即停即走”;停车时,要将车辆停放至附近停车场或者指定的临时停车位,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到从车辆右侧上下,最安全。主动配合学校的相关要求,保证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的道路畅通。

  4.驾驶机动车时,家长要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不争道抢行,不向车外乱扔杂物,开车不接听手机等。

  5.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礼让、安全出行,给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骑行出行注意事项:

  1.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的家长一定要使用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且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自己和孩子都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2.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3.年龄稍大的孩子可以自行上下学,但是要记住未满12周岁不能驾驶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也要让孩子牢记行走或骑车时不要看手机、不要听音乐,不要占用机动车道。

  乘坐汽车注意事项:

  1.驾驶或乘坐汽车时请系好安全带,禁止搭乘“三无”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车况不好、酒驾的车辆。不乘坐未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报废车辆等。

  2.家长不得租用或集体租用非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自觉抵制非运营车辆载客行为。

  3.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

  步行出行注意事项:

  1.对于走路上学的孩子,请家长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走路要集中注意力,走人行道或者人行横道线,做到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

  2.如果是第一次上学的孩子,监护人应与孩子一起实地体验上下学路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培养文明出行意识和习惯。 

 

  江门公安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交通安全教育应从小做起,让学生们从小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同时也请家长们以身作则,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自觉维护文明出行交通环境,携手筑牢安全防线,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平平安安出门,高高兴兴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