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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45L/2025-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1-06
名称: 江门鹤山公安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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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鹤山公安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发布日期:2025-01-06  浏览次数:-

   近日,鹤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查获保护野生动物鸟类死体13只,捕鸟网等工具一批。

   近日,鹤山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网上兜售保护野生动物鸟只。接到举报后,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共和派出所根据线索迅速展开缜密侦查。

   经调查,民警分别在共和镇某住宅和养殖场内,将嫌疑人郑某、刁某抓获,现场查获丘鹬、领角鸮、夜鹰等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冻体4只,夜鹭、珠颈斑鸠、白腰草鹬、乌鸫等鸟类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冻体8只和正被郑某宰杀的夜游鸟(夜鹭)1只。

   据了解,夜游鸟又名为夜鹭,中型禽类,头顶至背为黑绿色,枕部批有2-3枚长带状白色饰羽,喜夜间结群出没,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为逃避法律法规追究,郑某动了不少歪脑筋,坚称不知道该捕猎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拒不认罪。但民警很快就发现,其通过微信和朋友多次讨论研究鹤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涉野生动物案例普法宣传。明知猎捕、买卖、食用保护野生动物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郑某仍心存侥幸,但在铁证面前,其再也无法辩驳。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采购捕鸟网等工具,从今年9月起联同刁某在养殖场后山精心布置,接连捕杀保护野生动物夜游鸟等13只。除了留自食用外,郑某还通过社交平台将捕获的保护野生动物鸟只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和刁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