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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45L/2025-0024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10-13
名称: 路口违停引发事故,“零接触”一样被追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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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违停引发事故,“零接触”一样被追责!

发布日期:2025-10-13  浏览次数:-

  车辆在交叉路口违停,不仅会大幅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削弱通行能力,还会遮挡视线,形成视觉盲区,从而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

  案例警示

  近日,陈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会东庆新村一交叉路口时,与前方由右往左方向行驶、由叶某驾驶的粤J00***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叶某及乘客阮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时,黄某驾驶的粤JPY*号牌小型轿车违规停放在事故现场路口停车位以外的位置,影响陈某和叶某的通行视线

  责任认定

  陈某驾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进入路口前没有停车瞭望,让右方的道路来车先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叶某驾驶机动车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黄某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江门公安提醒

  任性停车的后果,远比你想的严重,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共建和谐交通环境,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