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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45L/2025-0029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12-01
名称: 二手交易藏“猫腻”,千里追赃力挽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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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交易藏“猫腻”,千里追赃力挽损

发布日期:2025-12-01  浏览次数:-

  二手平台“先发货后付款”,看似诚意满满,实则暗藏“空手套白狼”的诈骗陷阱。近日,江海公安破获一起以二手摩托车交易中“先发货后付款”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

  江门江海区的粟先生在二手交易中轻信买家承诺,发货后不仅没有收到货款,还被对方“失联”骗走心爱的摩托车。粟先生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出售一辆价值5800元的摩托车。很快,一名外地买家主动联系,双方协商后以600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交谈中,买家提出“先托运车辆再付尾款”的要求,粟先生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按照买家提供的地址,粟先生将摩托车交给物流公司托运,本以为静待收款即可,没想到买家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粟先生多次催促无果,随后尝试联系对方,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粟先生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诈骗。

  接到粟先生报警后,民警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通过查看事主交易平台的交流记录、物流信息等逐步确定嫌疑人的身份为李某。近日,民警赶赴重庆,将李某传唤至当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李某对其以“先托运再付款”的理由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处理,摩托车已发还事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20日,粟先生将一面印有“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的手中,感谢民警为其追回摩托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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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醒

  01 二手交易优先选择平台担保付款,拒绝“先发货后付款”“私下转账”等要求;

  02 警惕“高价收车”“远超市场价”的诱惑,低价、高价陷阱多,核实身份再交易

  03 聊天记录、物流凭证、交易约定等全程留存证据,便于维权追溯;

  04 一旦遭遇拉黑、拒付等情况,主动联系平台冻结交易。如遇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网络交易需谨慎,请守住“钱货两清”底线,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