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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45L/2026-0010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6-03-27
名称: 捡到手机后,他却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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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后,他却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发布日期:2026-03-27  浏览次数:-

  捡到手机不归还失主,手机竟然还没有锁屏密码,自以为运气好,万万没想到一时的“好运气”竟然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案件回顾

  近日,黄某(男,45岁)捡到一部手机,发现手机居然没有设锁屏密码,且手机相册中还留存了支付密码。一系列的“意外收获”让黄某动起了歪心思,于是他分多次将手机所绑定的银行卡内的4.8万余元尽数消费。此时,失主发现自己手机遗失,微信号绑定的银行账户资金被支取,于是当即报警求助。

  台山市公安局北门派出所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民警经过综合研判分析,快速锁定嫌疑人黄某并将其抓获。到案后,黄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黄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捡到失物应物归原主,切勿因一时的贪念惹来牢狱之灾!同时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手机务必妥善保管,为手机加上屏保锁,避免在相册中存留支付密码和证件照片,以防丢失或被盗后,带来更大的损失。

  手机丢失后,应第一时间对手机卡、银行卡、微信账号及支付宝账号进行挂失或冻结,避免损失扩大,勿给不法分子留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