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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45L/2026-0018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6-05-18
名称: 一周电诈警情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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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电诈警情通报

发布日期:2026-05-18  浏览次数:-

一周电诈警情通报

(2026.5.4-5.10)

1 全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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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我市接报电信网络诈骗警情96起,环比上升2.13%,同比持平。其中蓬江28起,江海15起,新会15起,台山12起,开平12起,鹤山6起,恩平8起。

2 高发诈骗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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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我市高发诈骗类型为刷单返利类,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虚假购物、服务类,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

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    

  3月23日,小张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中金财富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客户炒股接待。随后,双方添加了微信和QQ,对方发来链接指引小张下载小众聊天软件“金语”APP,并在APP内与一名自称“魏x华”的人员联系。随后,“魏x华”发送链接,让小张下载“券商终端”炒股软件,并引导其充值进行炒股。

  4月1日,小张首次充值10000元,当天盈利约800元;次日又充值40000元,盈利约4000元。小张担心无法提现,遂尝试提现100元,随后提现成功并到账,这次成功提现让小张放下防备。4月6日,他继续投入50000元,盈利约20000元。

  4月11日,“魏x华”以购买新股票的干股为由,要求小张再投资80000元。因手头只有现金,对方便让小张提供了住址,并于4月13日晚上门取走现金,随后其“券商终端”账户内显示增加了80000元。此后账户持续盈利。4月23日,小张又按指引充值13800元。次日新股上市,其账户显示盈利约600万元。此时“魏x华”称需缴纳130万元分红才能提现,小张尝试提现,却显示提现失败,才意识到被骗,共计损失19万余元。

谨防电信诈骗 市反诈中心提醒您

  1、正规证券机构不会通过微信、QQ、陌生APP等方式主动联系投资者荐股或代操盘。

  2、凡是要求线下寄送现金、或派人上门取现的“投资”,一律是诈骗。

  3、提现前要求缴纳“分红”、“保证金”、“解冻费”、“个人所得税”的,均为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