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2026年高考期间我市各考点及其周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江门市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禁飞管控。公安机关将对无人机等“低慢小”无人驾驶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并加强相关区域巡查工作。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孔明灯参照此通告要求列入管控范围。
二、临时管控时间
2026年6月7日0时至6月9日20时。
三、临时管控区域
全市(县、区)所有考点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空中区域,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特殊任务的除外)。
(一)蓬江区: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江门市棠下中学、广东实验中学附属江门学校;
(二)江海区:江门市第一中学、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中学;
(三)新会区:新会第一中学、新会葵城中学、新会陈经纶中学、新会华侨中学、江门市广雅中学;
(四)台山市:台山市第一中学、台山市华侨中学、台山培英职业技术学校;
(五)开平市:开平市第一中学、开平市开侨中学、开平市长师中学;
(六)鹤山市:鹤山市第一中学、鹤山市纪元中学;
(七)恩平市:恩平市第一中学、恩平黄冈实验中学。
四、管控要求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对擅自违规升空飞行、干扰考试秩序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如有发现违反规定行为的,可拨打电话110举报。
五、其他事项
禁飞空域以外的管制空域,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需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提前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依法飞行。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