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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700456174869A/2023-0010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4-20
名称: 问:国省干线中央隔离开口设计的规范依据是什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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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省干线中央隔离开口设计的规范依据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04-20  浏览次数:-

  答:《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6.3.3 互通式立体交叉、隧道、特大桥、服务区等构造物前后,以及整体式路基、分离式路基的分离(汇合)处,应设置中央分隔带开口,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应视需要而定,最小间距应不小于2km。

  2.中央分隔带开口长度不宜大于40m;八车道及以上车道数的高速公路开口长度可适当增长,但不应大于50m。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应设置活动护栏。

  3.中央分隔带开口应设置在通视良好的路段,开口设于曲线路段时,该圆曲线的超高值不宜大于3%。

  4.当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3.0m时,其开口端部的形式可采用半圆形;当中央分隔带宽度大于或等于3.0m时,宜采用弹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