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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700456174869A/2024-0018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6-26
名称: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关于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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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关于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6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一)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二、采购需求

  (一)合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采购的车辆定点保险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机动车车辆按期投保,服务商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三)合同价格:

  1.按照风险共担原则,供应商所投报价格为对应材料(商品)品目的固定合同价,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与车辆保险相关的所有税费由服务商承担。

  3.服务商须提前30日提供到期车辆保险报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服务商须立即安排专人跟进处理,转账后3日内须出具正规保险发票和保单,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地方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3.采购材料(商品)品目、型号、规格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材料(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保费优惠系数

1

单位公务用机动车车辆保险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相应行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无行业不良记录。

  (四)不属于回避单位。

  四、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提交文件要求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邮寄。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日17:00时止。

  (三)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机构介绍、服务承诺。

  (四) 鹤山市桃源镇建设西路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一楼生产部

  五、供应商中选单位的确定

  (一)标书要求:提供报价单,注明报价并盖章,不可更改表格格式和顺序。报价文件(附件1)需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1: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车辆保险服务报价单

  (二)采购方将参照附件2的评分标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技术方案、商务评分等进行选取。

  附件2: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评分标准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11270

  特此公告。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

(江门市鹤山公路应急养护中心)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1.附件1: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车辆保险服务报价单.docx

2.附件2: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车辆保险服务采购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