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557338818R/2026-0039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6-09-04
名称: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江工信中小函〔2026〕65 号 发布日期: 2026-09-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与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6〕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江门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参与认定的中小企业应依法在江门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 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 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 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二)2023年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申请复核。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供在信用广东网站下载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核实和实地抽查,并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核实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认定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再进行核实。对审核通过的中小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和复核工作,加大对新政策的宣贯和解读力度,确保企业全面掌握本次申报的条件和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努力打造一批优质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夯实基础。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最新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每个企业申报书上的“初审推荐”栏目评分和盖章。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纸质材料(一份,材料要求见附件4)报送至我局,并将申报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3)报送我局。

  (四)各县(市、区)业务联系电话

  蓬江区:3833334;江海区:3897735;新会区:6631010;  

  鹤山市:8888393;台山市:5521199;开平市:2218850;

  恩平市:7115933


  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与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6〕2号)

        2.2026年江门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3.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4.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6.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4日

  (联系人:林社锡,联系电话:0750-3279860)


附件:

1.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与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附件2:2026年江门市市级专精特新申报书.docx

3.附件3: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

4.附件4: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docx

5.附件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x

6.附件6: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