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银湖湾滨海新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府〔2020〕30号)文件精神,江门市属国资与新会区属国资共同组建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市滨海新区公司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助推银湖湾滨海新区开发建设。
根据银湖湾滨海新区基础建设投资计划,2021-2025年计划启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政设施一体化、生态环境整治及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工程总投资约120亿元,重点打造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国际节能环保产业及粤澳居民和世界华侨华人引资引智创业创新平台。市滨海新区公司拟将启动建设的重点项目整体打包,采用市场化融资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筹措建设资金100亿元。
为进一步做优做实项目融资工作,市滨海新区公司近期委托了省环保集团(原名“省广业集团”)属下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融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滨海新区融资提供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省级企业在人力、政策、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高水平谋划滨海新区项目融资工作,实现省市两级国企合作共赢。

目前市滨海新区公司相关工作组正在配合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金平衡分析以及开展融资可行性研究相关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国家开发银行等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优化调整。市滨海新区公司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各级企业合作,全力推进银湖湾滨海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助力滨海新区成为江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