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构建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备案申报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平台,填写备案申报书(附件2、3)并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形成备案申报材料。
(二)备案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提交后,由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预审后盖章推荐市科技局受理。申报单位为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交市科技局受理。
(三)经市科技局审核,成功备案的单位名单,在市科技局官网上进行发布,同时发布业务联系人和可对外提供服务的
内容,支持相关平台对外承接业务。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辖区内单位申请备案,并在2025年5月8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申报汇总表(附件4)提交市科技局。
(二)申报单位须将申报备案材料提交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科技局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审查入库备案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审核佐证材料的完整性。
(三)申报单位须对所有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四)后续将重点以已备案入库的为范围组织开展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认定工作,持续推动我市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的建设工作。
附件:1.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备案申报指南
2.江门市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申报书
3.江门市中试平台备案申报书
4.申报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 陈嘉奇,电话:0750-82285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