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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7321446327/2024-0057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8-30
名称: 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采购公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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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现对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进行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采购。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32号)和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

  1.2 最高限价:RMB¥ 920,000.00元(人民币 玖拾贰万元整)

  1.3用途:用于保障温室大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基地农业产业保障水平。

  1.4标的:承保的温室大棚共26个,面积共计56734.4平方米,包括大棚钢架结构、大棚覆盖材料和棚内设备设施(详见附件1)。(注:该标的已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

  1.5 服务期:2年,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6年9月12日止。

  2 投标要求

  2.1 投标价包括保险的承保、索赔等一切费用的含税全包价;投标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报价如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2.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在开标评审时现场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外包装上应当清楚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的字样。

  2.4 授权、签名、盖章符合相关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以及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盖供应商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原正本盖章位置,副本亦需盖章,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提供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公示时间和网址

  3.1 项目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5个工作日)

  3.2 项目公示网站: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

  4 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7时30分;逾期不受理。

  4.2 报名方式及相关责任:供应商应现场报名,并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样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有效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对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4.3 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30分

  4.4 开标地点: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科研楼会议室(地址:开平市苍城镇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5开标评审当天须不少于三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方可开展竞争性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须不少于两家,才可继续。

  5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5.2 地址:开平市苍城镇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3 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0750--2179516或18802083055

  6 其他技术要求和评审办法见附件2

  

  附件:1.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投保清单

               2.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评审办法



  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1.附件1: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投保清单(1).xls

2.附件2: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项目采购评审办法(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