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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7321446327/2025-0012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3-10
名称: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省级典型村乡村运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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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省级典型村乡村运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0  浏览次数:-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相关规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以自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江门市省级典型村乡村运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欢迎有相应项目承接能力的主体(下称“投标人”),就下列服务项目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省级典型村乡村运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围绕我市纳入先行先试的江海区礼乐街道威东村、开平市赤坎镇永坚村、开平市百合镇茅冈村、鹤山市雅瑶镇陈山村、鹤山市龙口镇霄南村、鹤山市古劳镇双桥村共6个村编制系统性、科学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乡村运营规划,并提供规划实施期间项目落地跟进咨询服务。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础分析模块。围绕6个村的基础设施、自然、人文、历史、民俗、非遗等资源资产情况,开展资源资产化评估、市场趋势画像等基础分析,提炼乡村核心IP。

  2.制定乡村的总体定位和目标体系,明确短、中、长期乡村运营和产业发展目标,设计量化指标,形成综合运营方案。

  3.因地制宜构建乡村产业生态圈、产品矩阵设计、运营系统,完善产业项目配套设施、配套服务等业态布局。

  4.设计相应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模式、文化保育机制、动态评估体系等实施保障机制。

  三、服务最高限价

  本次江门市省级典型村乡村运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费用(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万元。合同签订起即开展项目服务,按照项目推进的各项节点执行,整体项目于确认中标单位后60天内执行完毕。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履行。

  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可开标。

  五、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信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评分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按照《江门市省级典型村乡村运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评审办法》(见附件)邀请不少于三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给予不少于二次的报价,通过综合评分标准评审。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若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并按投票决定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并具评审报告。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按照资格要求以及响应《江门市省级典型村乡村运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评审办法》所涉及的佐证材料。

  (四)编制报价文件。

  (五)本项目采取密封投标,申报材料为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八、项目公示时间及地点

  (一)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共5天。

  (二)项目公示网站: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频道。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农业农村局408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408室)。

  九、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87693


  附件:江门市省级典型村乡村运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评审办法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江门市省级典型村乡村运营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评审办法

  一、评审小组

  由市委农办秘书科、政策法规与改革科、乡村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组成评审小组,局机关党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人员担任监督员,负责评审过程的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开标、审查,评出中标单位。

  二、评审方式

  召开现场评审会,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现场开标、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三、评审时间

  采购公告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资格性、符合性评审

  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进行评审(见下表1),通过后进行综合评分。


表1-资格性、符合性评审表

投标人/

项目

A

B

C

D

E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授权、签名、盖章符合相关规定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是否通过






评审小组签名


评审日期


  (二)综合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审小组对照以下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给予不少于二次的报价,通过综合评分标准评审。计算得出所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并按投票决定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经本项目主办科室分管局领导签字确认后进行公示。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指标

评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

商务评分(30分)

专业技术资质

10

  审查投标人专业技术资质情况,按以下标准计分。

  1.城乡规划资质乙级得2分、甲级得3分。

  2.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资质乙级得2分、甲级得3分。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乙级得1分、甲级得2分。

  4.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得1分、甲级得2分。

业绩情况

10

  审查投标人以往业绩情况。

  提供在广东省内开展乡村产业、运营类规划编制的业绩,提供项目合同、项目实施落地后效果情况,仅有项目合同的每个2分,既有项目合同又有实施效果的每个5分。合计不超过10分。

  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业绩材料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团队配置

10

  审查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的配置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项目组成员配置综合情况。

  为本项目组建相应的项目团队,具体评价如下:

  1.项目负责人评价,满分6分,按以下标准评价: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及国家一级建筑师,得2分,只有其中一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1分,不提供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历得2分,具有硕士学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任一月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不提供或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配置情况,满分4分,按以下标准评价:

  项目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专业配备齐全(规划、建筑、结构、造价),且需具备注册证书或者高级工程师证的得4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任一月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不提供或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

技术评分(40分)

对服务项目的理解及服务内容

20

  审查投标人响应项目的理解能力。

  1.对项目服务对象情况和需求理解准确,满足要求,得15-20分;

  2.对项目服务对象情况和需求理解比较准确,基本满足要求,得5-15分;

  3.基本理解,得0-5分。

项目计划、服务方案

20

  审查项目进度的合理性、服务方案的可操作性。

  1.项目服务进度安排合理,服务方案切实可行的,得15-20分;

  2.项目服务进度安排合理,服务方案基本可行的,得5-15分;

  3.项目进度和服务方案一般的,得0-5分。

价格评分(30分)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报价)×30分

合计

100分

  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江门农业信息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