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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7321446327/2025-0071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9-30
名称: 关于共同做好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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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做好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5-09-30  浏览次数:-

广大畜牧、兽医、屠宰、饲料行业从业者、朋友们:

  当前江门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应急响应,全市正处于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基孔肯雅热是由伊蚊(俗称花斑蚊)传播,积水、垃圾、杂草易成蚊媒孳生地。彻底清理蚊媒孳生地是控制蚊媒密度、阻断基孔肯雅热传播的有效手段。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守护大家健康与畜禽养殖安全,我们倡议:

  一、清零蚊媒孳生地。每日清理粪污并密封粪污处理设施,清刷饲料槽,蓄水池加盖或投安全灭蚊剂。填平场(厂)内各种坑洼,翻转露天农具、瓶罐等易积水的器具,清除各类积水,清理各种垃圾、杂物、杂草。屠宰场地面在每日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冲洗干净,喷洒消毒药,确保无积水。

  二、筑牢生产和生活区防线。畜禽栏舍、宿舍、厂房、居住场所等门窗加装纱网,悬挂农用灭蚊灯;每周对围墙、水塘、绿化带喷洒高效氯氰菊酯,蚊情重时撒杀虫颗粒。

  三、强化人员防护。人员作业时穿长袖衣裤,用畜禽安全型驱蚊液进行防护;每日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发现发热、关节痛等症状立即就医并隔离,主动配合核酸检测。

  四、主动参与疫情防控。主动开展生产区、生活区、居住区的消杀工作,发动作业人员、家庭成员等积极参与落实防蚊灭蚊工作,发现蚊媒密集或人员发热、疼痛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属地村、镇。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蚊媒预防控制有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让我们携手筑牢防线,创造无蚊环境,助力打赢基孔肯雅热防控攻坚战、歼灭战!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