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9 浏览次数:-
(JMBG2017015
江人社函[2017]1051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府办〔2009〕107号),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见附件1)、《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见附件2)予以发布。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JMBG2017015
江人社函[2017]1051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府办〔2009〕107号),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见附件1)、《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见附件2)予以发布。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