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倍增”工程,大力支持博士博士后干事创业,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积极挖掘社会资源,联合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走进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为创业创新人才提供政策宣讲和金融对接服务。
活动围绕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和金融服务等内容,进行了专业讲解和互动交流,旨在促进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三链”融合发展,支持初创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博士博士后科研成果落地江门转化。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分别详细介绍了县市两级创新创业扶持措施、人才引育激励和创新载体建设资助等政策,江门市国彬机器人有限公司、曼迪机器人(江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朋达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江门市安全应急管理技术研究院、摩托车排气消声系统项目及广东博荟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项目)代表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分别从支持高层次人才“安居”和“乐业”两大体系推介了“人才银行”精准服务方案。
活动还设置了互动交流环节,进行政策答疑及业务咨询,为创业项目搭建资源对接渠道。企业(项目)代表现场咨询了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博士后科研平台申报以及创新创业贷款融资等问题,工作人员一对一进行详细解答。
与会人员表示,本次对接交流活动内容充实、操作性强,既帮助企业(项目)加深了解县市两级的人才政策要点,又有助于解决企业发展与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助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新闻加点料】
创新创业支持
一、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启动资金。对一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经评审后,分别给予启动资金60万元、40万元、30万元。
二、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资助。留学归国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给予20-50万元资助;对特别优秀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
博士、出站博士后人才补贴
一、引进博士和出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补贴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出站博士后:1.到江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承诺连续工作3年以上;2.到市直单位或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工作的,40岁及以下;到鹤山市工作的,45岁及以下;到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工作的,博士40岁及以下、出站博士后45岁及以下;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仅限境外人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1.到市直单位、新会区工作的,博士10万元/人、出站博士后20万元/人;2.到蓬江区、江海区工作的,博士15万元/人,出站博士后25万元/人;3.到鹤山市、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工作的,博士20万元/人、出站博士后30万元/人;4.国(境)外引进的博士、出站博士后,在以上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人。补贴一次性发放。
二、引进博士和出站博士后购房补贴
补贴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出站博士后:1.到江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承诺连续工作5年以上;2.到市直单位或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工作的,40岁及以下;到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工作的,博士40岁及以下、出站博士后45岁及以下;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仅限境外人员);4.在江门市购房。
补贴标准及期限:1.到市直单位、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工作的,博士10万元/人、出站博士后20万元/人;2.到蓬江区、江海区、鹤山市工作,并在辖区内购房的,博士30万元/人,出站博士后50万元/人;3.到新会区工作的,并在辖区内首次购房的,博士30万元/人,出站博士后50万元/人;4.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3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工作,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的,给予每人40万元购房补贴(鹤山市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补贴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