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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699781540H/2025-0021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8-22
名称: 江门市“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服务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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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8-22  浏览次数:-


一、人才优粤卡办卡指南

(一)线下申请受理窗口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二楼

咨询电话:0750-3912805

联系邮箱:jmbshsfzx@jiangmen.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线上申请

申请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aocc/#/

(三)服务对象

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粤府〔202329号)第二章申领条件工作单位在本市的人才(除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以外)

二、人才优粤卡服务办理指南

(一)户籍办理

受理单位及地址:各县(市公安局各县(市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办事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事条件: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以下统称“持卡人”)可以申请落户登记。持卡人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办事资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办事程序:

1.提交材料

2.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核

3.打印户口簿

办事时限:窗口受理。市内移居审核材料无异的当场办结;市外迁入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安居保障

1.江门市暂未对商品房限购,持卡人可自行购置商品房

2.公积金优惠政策

受理单位及地址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副楼三楼)

服务内容:

1住房公积金缴存优惠。持卡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办理退休手续仍在我市工作的,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至解除劳务关系。

2住房公积金提取优惠。持卡人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在其人才优粤卡有效期内每半年定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3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持卡人在我市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适度提高。其中,优粤卡A持卡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5倍;优粤卡B持卡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提供至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2024222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放款时,持卡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无需参与轮候放款。

4住房公积金服务优惠。持卡人在开设绿色通道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可享受一站式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服务。

办事程序:按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业务办理程序执行。

办事资料:按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所办业务的相关资料。

(三)子女入学(子女教育)

受理单位教育部门

址: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登录江门市招生服务平台(http://jmzsbm.jiangmen.cn/),或关注“江门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掌上服务-江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根据人才类别选择相应申报模块,按照申报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

单位

咨询电话

江门市教育局

3503932

蓬江区教育局

3221287

江海区教育局

3861617

新会区教育局

6623069

台山市教育局

5518141

开平市教育局

2216505

鹤山市教育局

8883542

恩平市教育局

7822952

办事时间:按每年入学申报工作通知要求时间执行

办事条件:持卡人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或从市外转学的,由市教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落实,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学校就读。

办事资料:

1.入学申请表(在线填写)

2.居民户口簿(全簿),若申报人与其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内,请同时提交亲子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

3.持卡人及配偶与其适龄子女的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4.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有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的一并提供)

办事程序:持卡人子女申请入读(或转入)公办学校的,可拨打属地教育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了解具体的办理条件、时间、流程等。也可以关注“江门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我市最新的教育政策和动态。

办事时限:按每年入学申报工作通知要求时间执行。

(四)社会保险

受理单位和地址:全市社保经办机构。

联系方式:0750-3512333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事条件: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享受“社保尊才”全流程专属服务。

办事资料:

1.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2.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的身份证件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办事程序:出示证件享受“社保尊才”全流程专属服务。

办事时限:即来即办。

(五)停居留和出入境

持卡人可按照相关政策在申请永久居留、办理签证证件、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方面享受快捷便利服务;外籍持卡人及其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照相关政策办理有效期最长为5年相应种类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受理单位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址: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二路22

联系方式:12367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事条件:持卡人属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内,经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的外籍人才,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外籍教授、研究员,可申请永久居留。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同申请。

(六)港澳签注可签发最长5年多次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受理单位和地址

受理单位

地址

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二路22号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

出入境管理大队

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45号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38号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中心路38号

台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台山市台城街道德政路58号

开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开平市长沙街道325国道幕村路段39号

恩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恩平市恩城街道广青街冯如广场侧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鹤山市公安局

出入境管理大队

鹤山市沙坪街道铁夫路与鹤山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12367

办事时间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事条件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签发5年多次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和B卡持有人(签发1年多次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办事资料: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人才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及照片回执(仅限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持非广东省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广东省申请签注);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提交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和B卡持卡人提交优粤卡A卡和B卡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办事方式:人专窗办理,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现行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按照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规定符合委托代办情形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事程序:

1.提交材料

2.办证大厅专区受理

3.接受相关办证询问

4.对符合人才签注办证的予于签发

办事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现行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非广东省户籍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户籍人才因工作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人才签注赴港澳地区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个案受理或加急办理,优先审批,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出入境办证便利。

小汽车指标

江门市暂未对小汽车限购,持卡人可自行购买小汽车。

(八)换领驾照服务

受理单位和地址: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28

联系方式:0750-12123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事条件:持卡人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可在优先窗口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办事资料:

1.广东省优粤卡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非中文表述的需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3.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4.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非中文表述的需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5.一寸白底彩照3张(具备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采集驾驶证电子照片)

6.申请人提供前往核发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国家或地区所持的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事程序:

1.照相、体检

2.申请人携带需要提交的资料到车管所办证大厅取号(优先号)

3.根据叫号系统到车管所办证大厅相应窗口办理,打印申请表

4.缴费

5.预约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6.考试(参加科目一考试;申领AB类驾驶证,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7.领取驾驶证,业务办结

受理时限:当场作出决定

办理时限: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

其他注意事项

1.取得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一年内累计居留九十日以上;属于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二年以上

2.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指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核发的具有单独驾驶资格的正式机动车驾驶证,不包括学习驾驶证、临时驾驶证、实习驾驶证。

3.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的,不能申请持境外驾驶证换领驾驶证。

(九)知识产权服务

1.商标申请业务

受理单位和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江门受理窗口(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A2829号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0750-38710083871586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事条件:准备纸质材料到窗口办理申请注册商标及商标后续业务。代理机构代理的商标申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企业的商标申请不在受理范围内。

办事资料:

1)商标业务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商标代理委托书(非本人办理);

6)网上申请确认书(可携带公章到现场填写并盖章)等。

办事程序:申请人在商标业务受理窗口采用在线申请方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优先对持卡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资料审查。基本符合规定的,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文件,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商标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办事时限:按照注册商标及商标后续业务的法定时限。

2.维权援助服务

受理单位和地址: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督管理科(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

联系方式:0750-31685363168315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事条件:持卡人准备办事资料到江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请求,由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指派成员单位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维权援助请求人提供必要的援助服务。

办事资料:

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3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事项、事由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申请人按照“完整、充分、真实”的原则提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材料。受理单位工作人员优先对持卡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基本符合规定的,受理单位作出受理决定,告知申请人,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下一步维权援助工作。

办事时限:按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相关规定时限。

(十)其他服务(参照侨才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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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查看侨才通服务体系)

三、人才优粤卡服务办理指南(A卡持卡人)

(一)医疗便利服务

受理单位: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办事资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

办事程序:提前联系健康管家(1802763350813392076918)预约,到服务台向工作人员出示人才卡或点击领取专属权益卡券向工作人员展示使用,根据实际需要预约相应的业务。

办事时限:为保证服务质量,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预约申请。

(二)交通便利服务

1.江门目前未实行外地车辆限行政策。

2.港澳或外籍持卡人已具有港澳地区私家车牌证的,需直接向省公安厅车管部门申办香港或澳门入境商务车辆牌证。

(三)职称申报

受理单位和地址:各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

办事时间: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办事条件:A卡持卡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本人资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申报相应职称,其他要求按照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

2.申报材料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3.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4.评审结果公示

5.发放职称证书

办事时限:在受理年度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按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进度开展复核、公示、发证工作。

其他注意事项:具体办事指南见各评审委员会每年关于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特设岗位聘用

受理单位和地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

联系方式:0750-3873783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事条件:A卡持卡人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江人社发〔2011293)规定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的情形。

办事资料:

1.单位或主管部门公函;

2.《广东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一式三份);

3.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4.原岗位聘用审核表。

办事流程:

1.单位报送申请件,进行现场初审

2.审核提交的材料,提出拟办意见

3.报批,做出审批决定

4.盖章,确认办结。

办事时限:20个工作日

(五)配偶就业

受理单位和地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

咨询电话:0750-3506861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事条件:A卡持卡人配偶有意愿在持卡人工作地就业的,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持卡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会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推荐就业。

办事资料:按相关部门办理要求提供。

办事程序:

1.持卡人单位提交配偶就业意向到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2.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按就业意向单位性质转交相关材料至对应的主管部门

3.向持卡人单位反馈协调结果。

办事时限:各主管部门按协调情况而定。

(六)科研申报指导

受理单位和地址:江门科学技术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68号)

联系方式:0750-8228217

办事条件:持卡人在申报江门市重大科技专项、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专项、科技人才项目(含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资助、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个税优惠等)项目时,享受专人指导对接服务。

办事资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及相关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持卡人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联系江门科学技术局工作人员,江门科学技术局按照申报项目所属的业务科室安排专人与持卡人对接,并进行相关政策解答及申报辅导。

办事时限:即来即办

四、委托办理服务A卡和B卡持卡人)

(一)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线下申请可以委托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工作人员实现全程上门帮办服务。

(二)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服务办理,在不需要持卡人亲自到现场办理的情况下,持卡人可以委托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实现全程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