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725T/2024-0005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28
名称: 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江门市中介机构协助推进2023年度年报工作会议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江门市中介机构协助推进2023年度年报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

  经营主体依法按时诚信年报在服务高质量发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做好2023年度年报工作,3月20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召集年报义务宣传团成员、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代理记账公司等35家单位召开经营主体年报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我市2022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情况,提出了我市今年年报的工作要求和预期目标。会议指出,各中介机构是市场监管部门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希望各年报义务宣传团成员、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代理记账公司充分发挥桥梁作用,积极协助做好年报宣传发动工作,提升经营主体年报意识,推动经营主体主动提早年报,如实填写年报信息,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江门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会议还传达了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提出具体要求,强调经营主体要诚信规范填报年报,提升数据质量。对于 2023 年度全年备案为“歇业”的企业,允许其年报资产状况信息全零填报;对于正常经营企业严格禁止在年报中填报零值、空值或不符合逻辑的数据。代理记账机构应落实主体责任,诚信代报年报,在代报年报的过程中应做到规范填报,杜绝代填代报年报出现的虚报、乱报行为。

  此外,会议详细讲解了报送年报的流程,宣贯了关于年报公示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调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各经营主体应及时、准确报送年度报告。对于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将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