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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725T/2024-0013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7-23
名称: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江市监处罚〔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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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4-07-23  浏览次数:-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处罚日期备注
1江市监处罚[2024]2号江门**广告有限公司违法制作、发布医疗广告案江门**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6806******谢**当事人在明知制作、发布的涉案医疗广告未经审查且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仍制作、发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违法制作、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当事人已不在登记的住所经营,但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项、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广告费用3400.00元、罚款3400.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