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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53F/2025-0004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1-23
名称: 江门市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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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江门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2008年7月10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设在办公室)。2024年,江门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

  规定及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持续扩大公众参与,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提升信息主动公开程度。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平台的基础上,开创了视频号,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法治号、视频号等多种渠道,向公众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24年,本局网站年发布信息841条;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近40万人,信息发布752篇;微博号信息发布129条;南方号关注用户超4.6万人,信息发布253篇;法治号信息发布317篇;视频号发布视频信息73个。

  (二)充分发挥组织领导机制功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公开平台日常监测和检查力度,严格控制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根据《条例》,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筑牢信息公开基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网站功能和服务水平;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同时,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只由江门市政府负责制订)

0
0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8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需要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  政  复  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查询方式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短板,下一步,本局将积极改进,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建设,提升信息查询便捷度。针对信息公开搜索和查询不够便捷的问题,优化平台栏目设置,强化信息检索功能,在门户网站提供更加强大的信息检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找到所需信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范围及种类齐全。优化格式和排版,采用清晰、简洁的格式,易于公众阅读和理解。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和渠道,如利用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沟通表达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并根据信息的变化持,持续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提高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对公开的信息内容以及数据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其准确无误,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全面性。

  (三)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着重提高其思想认识、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充分运用文字、图表、视频、微动漫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使群众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本局办理建议提案共28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主办1件,会办8件];政协提案19件[主办1件,会办18件]。本局主办和参与会办的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二)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

部分政府信息申请人放弃申请,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元)

数量(件)

0

金额(元)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