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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53F/2026-00202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5-21
名称: 江门市发布第三版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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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发布第三版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6-05-21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近日,江门市司法局印发《江门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三版)》,全面升级柔性执法标尺,以“制度容错”为企业松绑,以“法治温度”护航高质量发展。

  清单扩容:覆盖更广、标准清晰

  第三版清单在总结前两版实施成效基础上,经全面梳理、部门联审、动态调整,形成覆盖26个执法领域、总计653项的完整体系,包含免处罚清单457项、从轻减轻处罚清单190项、免强制清单6项。此版清单还首次将海关、税务、气象、烟草、消防等中直、省直驻江门单位纳入清单管理范畴。

  编制过程中,各单位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做到全市执法一把尺子、同类案件相同标准,杜绝同案不同罚、裁量随意化。

  容错纠偏:轻违免罚、减少干扰

  清单精准回应企业“怕罚款、怕处罚、怕影响”的现实关切,护航市场主体稳健发展。

  轻微违法“容错不罚”,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高频领域的457项轻微违法明确免罚。

  结合情形“轻罚减罚”,对有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主动供述、配合查处等情形的190项违法事项,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依法界定“免予强制”,对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6项违法事项,依法免予强制。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预干扰,守住企业经营稳定底线。

  创新监管:惩教结合、服务并重

  清单配套我市三大机制,实现“监管—纠错—服务”一体化。

  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指导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基于信用或风险等级的分类检查机制,严格落实“守信免扰、失信严管”要求。

  执法观察期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置一定的整改期,整改到位即不予处罚,变“以罚代管”为“先教后罚”。

  合规经营指南:组织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编制涉企行政检查高频事项合规经营指南,明确检查标准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要点,切实做到执法检查有据可依、企业风险防范有章可循。

  今年一季度,全市罚没收入同比下降26.09%,各部门共作出减免罚案件420宗,减免罚金额累计1500余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获得感不断增强。下一步,江门市将以推动第三版清单落地落实为抓手,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试点,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江门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