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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853F/2026-0022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6-02
名称: “选管衔接”全程闭环 监督实效全省前列 ——江门市司法局多点发力推进人民监督员 工作提质增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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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衔接”全程闭环 监督实效全省前列 ——江门市司法局多点发力推进人民监督员 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6-06-02  浏览次数:-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实践。近年来,江门市司法局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广东省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与市人民检察院的配合协作力度,在规范化选任、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赋能、实质化监督、制度化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积极成效。

  科学选任严把关,队伍结构实现“三优化”

  选好人民监督员是保障监督质量的第一步。江门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会同市检察院科学制定选任方案,在名额确定、人员构成、组织报名、审查公示等环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做到提前规划、周密部署。

  

  通过全面考察和严格审查,新一届75名市级人民监督员队伍数量稳步提升,整体结构实现“三个优化”。一是身份结构优化: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的监督员比例由原来三成下降至一成,律师、民办企业经营者等其他人员达64人,占比85.3%,监督员更多来自基层一线和社会各界,群众性与代表性显著增强。二是学历结构优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84%,其中本科学历56人、硕士6人、博士1人,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法治素养。三是来源结构优化:自荐人员达56人,占比74.7%,积极吸纳22名律师进入人民监督员队伍,队伍来源更多元、专业层次更突出。

  

  精细管理夯基础,日常履职做到“全留痕”

  在队伍数量稳步提升的同时,江门市司法局注重做优日常管理的“绣花功夫”。实行“一案一档”管理,对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活动予以详细记录,内容涵盖每次监督的时间、地点、案件类型、监督意见及采纳情况等,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提供充分依据。

  与此同时,全市统一依托“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随机抽选,检察院提出监督案件活动需求后,由司法局通过系统对人民监督员进行随机抽选,确保监督人员选择上的公平公正,避免“人情监督”。各级经费保障同步到位,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精准培训强赋能,履职本领实现“双提升”

  人民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其专业背景各有侧重。为了让每一位监督员都能“懂法律、善监督”,江门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不断创新培训模式。2025年12月,双方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年度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近9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及市县两级司法、检察系统相关负责同志齐聚一堂,通过“专题授课+实地观摩”模式,强化政治素养、锤炼履职本领。

  在课程设计上,培训班突出务实高效、精准赋能。市委党校专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授课,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通报近一年工作情况和下一步要求。值得一提的是,连续两年获评“优秀”等次的陈莹律师走上讲台,结合自身履职实践分享了参与案件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的鲜活心得,来自实践的声音最打动人,令参训学员深受启发。就在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决定》,对全国170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予以通报表扬,陈莹凭借出色的履职表现成功入选,她身上集中体现了我市广大人民监督员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优良作风。培训还组织全体学员走进江门市智慧社区矫正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观摩,让监督员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实现了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双提升”。

  

  此前一年的培训则采取了“视频培训+现场教学”模式,主会场设在市检察院,各县(市、区)设分会场,通过视频系统覆盖全市监督员。培训中,2名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的人民监督员代表分享了履职心得体会。参训人员还实地参观了市检察院听证室等办公场所,近距离了解检察办案流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显著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质监督显担当,监督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选好、管好、培训好,最终要落到“监督得好”上。近年来,江门市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数量与质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在监督数量上,自2022年6月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以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 2448 人次开展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869件,监督员提出监督意见建议234条,采纳率超过97%。例如,在办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时,由于被害人一时难以全部找到,退赔款返还工作遇到困难。人民监督员向市检察院提出建议:在难以找到全部被害人的情况下,可否先予退还已找到的被害人被骗款额。市检察院接受了这一建议,主动邀请公安、法院共同磋商退赔款返还方案,将款项及时返还给已找到的被害人。这一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效。

  

  2025年度,全市共有10名人民监督员获评“优秀”等次,62人获评“良好”等次。民建江门市委会委员陈松连续两年获评“优秀”,他将专业见解与群众视角相结合,在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监督中提出多项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展现了人民监督员在法治建设一线的积极担当。

  

  检司联动促协同,制度建设实现“长效化”

  人民监督员工作是一项需要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江门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常态化协作机制,在制度层面久久为功,已构建起“选任、履职、考核、奖惩”全链条管理闭环,实现管理效能、履职保障、监督实效“三个显著提升”。

  特别是在考核评价方面,江门市司法局结合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每名人民监督员的履职、培训、参加检务活动情况进行全方位综合评定,做到多维评价现实表现、客观评判工作实绩、精准评定考核等次,推动全市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考核结果同步征求市人民检察院意见,充分体现检司联动和客观公正。

  

  下一步,江门市司法局将持续优化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保障、激励全链条工作机制,推动制度落地生根,让人民监督员成为司法公正的“见证者”、法治江门的“建设者”,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江门、法治江门建设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