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70073410217XE/2024-0002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4-09
名称: 关于及时完成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的温馨提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及时完成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的温馨提醒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次数:-

需要调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抓紧时间啦!

       税务机关将于2024年5月开始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扣费。对于已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委托扣款协议的缴费人,税务机关将通过签约的扣款账户统一扣缴2024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若您需要调整2024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请尽快通过粤税通、电子税务局、粤省事、粤智助等渠道进行缴费档次变更。未办理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扣缴。


城乡居保知多D

01.什么人群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江门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或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江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0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缴费标准规定,目前设定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03.办理缴费档次变更后何时生效?

参保人若需调整缴费档次,应在当年缴费前办理变更缴费档次手续。当年未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缴费;当年已经完成缴费后才变更缴费档次的,将在下一年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