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法〔2017〕34号
JMBG2017014
关于江门市水务局2017年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
各市、区水务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函〔2017〕131号)的要求,为做好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我局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予以废止1份(见附件1),宣布失效1份(见附件2)。
特此通知。
江门市水务局
2017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江门市水务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理由 |
1 | 关于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对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与水资源费征收办法有关决定的通知 | 江水电水资字 [1995]12号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于2006年4月15日起实施 |
附件2
江门市水务局决定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理由 |
1 | 关于印发《关于划定2015年度江门市级许可证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的通知 | 江水建管 [2014]127号 | 有效期届满 |
联系电话:江门市水利局,3886812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