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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685D/2023-00039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3-13
名称: 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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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5  浏览次数:-

现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粤水建设函〔2023348 ,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通知》,将《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粤水建管〔201737号)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由现行费率统一调整为2.5%,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江门市水利局

  2023313



附件:

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