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许准〔2025〕10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我局于2025年5月6日受理你公司关于江门恩平110千伏歇马(东成)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江门恩平110千伏歇马(东成)输变电工程位于江门恩平市境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变电站、间隔扩建和输电线路等。①变电站:新建110千伏歇马变电站。②间隔扩建:220千伏圣堂站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110千伏君堂站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110千伏东安站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③输电线路:建设歇马至东安单回线路5.6km,解口110 千伏平富岗至君堂线路入歇马站11.8km,新建110千伏圣堂至君堂第二回线路6.7km,改接110kV恩江甲线、东江线和孟平线0.3km,将孟槐至东安线路利用原孟槐至平富岗N30至N32段改接入东安站新间隔1.01km,将孟槐至平富岗线路孟槐侧改接入东安站1km,形成孟槐至东安第2回线路。项目总占地面积4.52公顷(45234.56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2.06公顷,临时占地2.46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1.75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19万立方米,借方总量0.04万立方米,余方总量0.6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479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78万元。项目计划于2026年6月开工,2027年5月完工,建设总工期12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5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9%,表土保护率不低于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7141元。根据《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该项目免征省级及市县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24426.9元,仅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2714.1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江门恩平110千伏歇马(东成)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水利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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