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许准〔2025〕12号
广东能源集团台山合和燃气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5月29日受理你公司关于台山市管道天然气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台山市管道天然气一期工程位于江门市台山市境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台山门站工程及输气管道工程(含高压输气管道、次高压输气管道、中压输气管道)。其中,新建台山门站1座,占地面积24437平方米,供气规模10×104Nm3/h,站内含6×150m3LNG气化站1座、办公楼1座、辅助用房1座以及配备相应的消防水池、电气、自控等设施;高压输气管道105.2m,管径DN400,设计压力为4.0MPa;次高压输气管道5656.3m,管径DN500,设计压力为1.6MPa;中压输气管道142.88km,管径主要为DN315、DN250、DN200、DN160、DN110,设计压力为0.4MPa。项目总占地面积6.71公顷(67110.39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2.44公顷,临时占地4.27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9.79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1.79万立方米,借方总量2.00万立方米,无余方。项目总投资34814.0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846.43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6月完工,建设总工期43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7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9%,表土保护率不低于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0266.60元。根据《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
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该项目免征省级及市县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36239.94元,仅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4026.66元。请在本方案批复后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台山市管道天然气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水利局
2025年5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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