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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618F/2024-0013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11-25
名称: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
文号: 不编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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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

发布日期:2024-11-27  浏览次数:-

  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助推“无废城市”建设,11月21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会议,市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分局以及全市报废机动车拆解、制革、造修拆船、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行业的20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中心围绕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最新要求,宣讲解读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要点、《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常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鹤山分局通报了辖区近年查处的涉危废固废典型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其违法表现和法律责任,让反面典型成为“活教材”“清醒剂”,警醒企业以案为鉴、自查自纠。两家企业结合自身行业领域特点,先后分享了各自在危险废物规范化、信息化环境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

  最后,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强调,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产废企业务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等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识别标志,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各项制度,持续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主动防范各类环境风险。

  会议还派发了《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技术要点指引》(2024年版),为企业做好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管理提供实用参考。本次培训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了企业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持续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和信息化环境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