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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722K/2021-0032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1-11-17
名称: 江门市商务局关于采购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的通告
文号: 江商务服贸〔2021〕87号 发布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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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商务局关于采购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11-17  浏览次数:-

  为保障江门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正常运营,更好地服务相关企业,推动江门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健康发展,现向社会公开采购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维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运维费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三)最高限价:含税全包价,金额不超过40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日常运维和管理平台应用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确保电商企业申报数据、部门审验结果按流程要求及时传输,做到准确、及时和安全,保证平台可靠、高效、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二)为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有关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与跨境电子商务主要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一次申报、信息共享,提高通关效率。

  (三)通过统一的服务平台进行标准化数据对接,实现电子口岸与企业有效连接、有效监管、便利通关。

  (四)根据数据对江门市跨境电子商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总结本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概况、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分析电子商务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本地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数据和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五)利用丰富的外贸行业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六)向电商企业宣传推广平台和实操培训。

  (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有运营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具有二年以上运营同类型平台的工作经验。

  (三)供应商应与区域内相关监管部门、应用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

  1.供应商简介。

  2.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报价清单。

  5.月度报告样本。

  6.以往项目服务情况介绍及相关验收文件。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msswjfwmyk@jiangme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3日。

  五、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服贸贸易科,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0-3501801。

  (二)如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223。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