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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722K/2025-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2-20
名称: 问:国家对9810业务出口退税有何规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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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对9810业务出口退税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

答: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详细内容可查阅税务公告。(链接: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8152/content.html)